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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OF GREEN ENERGY Q&A
政策相關Q&A
A01.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已於98年7月8日經總統公告生效,各種再生能源包括太陽光電所產生之電力,電業(及台灣電力公司)須全額收購,98年底審議委員會並訂定99年度各種再生能源電力收購。在99年5月1日,經濟部能源局設備認定程序開放申請;在99年8月16日,持有經濟部能源局設備認定核准函者可與台灣電力公司協商簽定售電合約與並聯申請。自此在中華民國境內安裝再生能源設施已進入一個新時代,投資再生能源設施已成為一種可回收之投資。
A02.
在適用費率年度內取得設備認定核准函者,可以用當年度費率固定連續售電給台灣電力公司20年,而依據99年度再生能源電力收購費率表,在台灣中南部陽光較 為充沛地區,投資太陽能在4~6年間((須視安裝地點日射條件而定)可完全回收自行投資金額,投資報酬率高達15~20%,在回收期後代表大量的收益,投資太陽能發電系統在微利時代為最好的投資行為之一。 依據全球已施行類似條例國家經驗,此補助費率將逐年降低,因此越早投資者將享有較高的投資報酬率,現在正是投資太陽能發電的最好時機。
A03.
投資太陽能發電系統需要考慮幾個重要因素,我們用一個簡單公式說明:

Qac= ESH ×WPV ×PR
Qac=銷售給電力公司的總發電量
ESH=安裝地點的等效日射小時,即日射量的多寡
WPV=所安裝太陽光電板的容量
PR=系統之性能效率,此由系統商所用之設計、施工與組件品質決定
由以上公式可知要得到最大的發電量(最多收入),需要採用最好的光電板設置在日射良好的區域,並選擇由最專業的系統商施作。因為此系統需要連續運作至少20年,最初始的設置如果選用不良的產品或廠商,那所預期的投資報酬率將無法達成,甚至可能造成鉅額虧損。聚恆公司具有專業的工程師,為您的投資精算效益,並有完整的保固。
A04.
因為台灣位於北半球,太陽能光電板以面向正南方可以得到最大發電量,因此屋頂如為斜面屋頂太陽能光電板將設置於向南面(偏差以30度內);如為平面屋頂則可以支架將太陽能光電板調整至面向正南。 如為空地與平面屋頂情況類似,唯須考慮一些法令限制,如:

  • 工業用地:建蔽率50%之限制。
  • 農業用地:大於2.5分之每一地號上限不得超過660平方米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需要接受到陽光才能發電,因此屋頂女兒牆、水塔、機房等,還有建築物/空地周邊建築物對於太陽能光電板可能造成的遮陰區域應詳加考慮,並排除安裝在這些區域內。本公司有專業軟體與有經驗工程師,可以協助客戶分析這些遮陰問題,如有需求請與我們聯絡。
A05.
有閒置的廠房屋頂,豬雞舍屋頂,只要是合法建物有使用執照便可出租給系統業者收取租金,租金回饋視建置屋頂的維護程度享有12~16%的租金回饋。
A06.
除非當地饋線容量不足等情況發生,基本上若案場一切符合規定,台電一定會向裝設戶買電。
A07.
為推廣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政府提供了保證收購發電及固定費率20 年等保證,也就是說簽約後的20 年都會依照簽約當時公告的價格為主,不用擔心政府的收購價格逐年下降,自己的收入會跟著減少。
A08.
太陽光電系統建置成本約為55,000至80,000元/每瓩("瓩"讀作千瓦,英文縮寫為kWp),但實際安裝費用會隨系統的容量大小、是否為高效能模組、面板類型、施工方法與難易度,以及是否需要額外的服務(如監控、維運服務、裝設蓄電池、加強電網等等)而有所不同。建置太陽光電系統可使用現金、貸款或租賃等方式進行,依據財務需求彈性規劃,因此許多企業和個人也將其作為一種穩定的投資方式。
A09.
FiT(Feed-in-Tariff),也就是躉購,『躉』是『整批』之意。可以說是對綠電的『保證收購』,是一種新能源補貼政策。政府提供給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的業者、團體或個人一個保證購回電價的價格,讓投資者可以得到一定的回收。目前由政府或台電公司以特定費率在特定年限收購所產生的電,躉購費率視裝置容量大小,分為政府規定及競標價兩種定價方式。
A10.
太陽能發電轉換效率根基於半導體技術的發展,以過去幾十年來的經驗,每增加一倍的發電量,電價就可以下滑20%。提供了有效的市場誘因,引導量產以降低成本,首先供應平價的家庭用電,然後再逐步將成本降低至火力和核能發電的水準。FIT稱得上是最有效的經濟誘因,推廣安裝系統帶來了工作機會、降低成本,因此擴張了市場規模。
A11.
躉購跟一般補貼制度有很大的差異,躉購不是補貼。一般的補貼是由政府補助設備購買,卻難保證設備被良好維護。2000年德國開啟的躉購制度是由民眾掏錢買再生能源設備,政府以躉購費率收購綠電20年,綠電發愈多,民眾愈有利。此制度的設計是大家都能加入再生能源發電。
A12.
民間有很強的科技能力,但政府要有政策引導。這些補貼規定在有些國家已成為法律義務,這套制度讓德國再生能源裝置量迅速提升,目前已有全球70多個國家或地區採用。

通過補貼太陽能發電成本與常規上網電價的差額,使技術尚未成熟和開發運營成本仍然較高的太陽能供電項目能夠有長期穩定的合理回報,從而吸引部件、系統和運營商及投資人的積極參與,進而推動整個行業的持續發展。
A13.
FIT補貼會隨着時間的推移補貼慢慢減少,新系統的電價收購價格逐年下降。目的就是逐漸降低行業的生產成本。政府通過逐年下調補貼數額來達到推動企業進行技術研發和工藝改進,數年後即面臨和傳統發電技術的競爭,這個作法使得在今日安裝系統者的負擔不致過重,最終達到能與傳統能源相競爭的成本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