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府訂『設置儲能系統審查要點』業者辦說明會取得地方共識才可申請
為把關鄉親的居住環境安全,並降低民眾疑慮,苗栗縣府今年5月起訂定『苗栗縣都市計畫甲種乙種工業區土地申請設置儲能系統認定為必要公共服務設施審查要點」,規定業者應會同所在地鄉鎮市公所、里長及設置基地周邊居民,至少辦理1場地方說明會,妥善溝通並說明案場安全規畫,以取得共識,同時檢具基地周邊至少30公尺範圍內地籍、地形、地物,及最近3個月內測繪日期資料。
此外,案場完工營運前,縣府再會同消防局、台電公司進行案場消防及電力設備安全檢核,且業者完工後也必需定期進行電力設備檢測,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每2年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進行定期現場測試,並查核其檢測報告,以確保鄉親居住安全。